潮安区图书馆积分管理(试行)
- 发布时间:2019-01-25 14:50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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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潮州市潮安区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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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本馆采用读者积分管理系统,参加对象为潮安区图书馆有效持证读者。读者初次办证赠送积分100分,每借阅一册图书加1分,每天不超过4分(≤4)。
二、图书过期不按时归还的,每册每天扣除1分,每天扣除积分不设上限,当积分扣除到0分时,读者证自动冻结8天,冻结期内读者证不能用于借书,到期自行解除冻结,积分初始化为20分。
三、图书污损或丢失,按以下情况扣除积分:
(1)图书还回时,图书存在封面、内页等污损问题的,需进行赔偿并每册扣除20分;
(2)读者在阅览区内有破坏书籍、报刊、报纸等行为的,扣除20分;
(3)图书条形码遭人为故意损坏的,需进行赔偿并每册扣除20分;
(4)图书丢失或归还时缺页的,除按借阅规则赔偿外,每册扣除30分。
四、违反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,按以下情况扣除积分:
(1)读者在图书馆内吃零食、喝饮料,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,扣除10分;
(2)读者在图书馆内吸烟、随地乱扔垃圾,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,扣除10分;
(3)读者在图书馆内大声喧哗、跑跳、争吵或者打架,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,扣除10分;
(4)读者在办证、借书时插队或做出其它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,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,扣除10分;
(5)读者在图书馆内玩电脑游戏,或进入不健康网站的,扣除30分;
(6)破坏公共财物,经工作人员劝阻仍未停止的,扣除10分;如破坏严重的,按实际金额赔偿并扣除30分。
五、读者证挂失时,补办后,读者证的积分以原读者证的积分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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